發(fā)布時間: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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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
原中心片污水處理廠殘值綜合處置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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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WU-ZC-PM20201229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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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申請與承諾 |
溫州聯(lián)合產(chǎn)權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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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chǎn)占有方名稱 |
溫州市濱江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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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chǎn)類型 |
固定資產(chǎ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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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chǎn)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溫州兄弟資產(chǎn)評估有限公司 |
資產(chǎn)基準日 |
2020年08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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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備案)情況 |
核準(備案)機構 |
溫州市城市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20年09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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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底價 |
33150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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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起始日期 |
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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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截止日期 |
2021-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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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人是否有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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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 意向受讓方必須為:(一)競買人必須是在溫州市行政區(qū)域注冊成立、有效存續(xù)的法人,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建筑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環(huán)保工程三級及以上資質;(二)競買人須具備一定的舊房拆除經(jīng)驗和施工團隊,提供近3年1個拆除業(yè)績達2萬平方米(含)以上的項目(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三)同意聯(lián)合體參加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成員各方須為法人單位且不得超過兩家;(四)競買人須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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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項披露 |
1、公告掛牌期:自本網(wǎng)站公告日(即掛牌起始日)至掛牌期滿日下午4時整止共10個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競買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應在2021年01月14日下午4時整(競買報名截止時間)前向溫州聯(lián)合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遞交相對應競買保證金(指定賬戶:戶名:溫州聯(lián)合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賬號:741000120190008644;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以銀行到賬為準)后至溫州市天誠拍賣有限公司(鹿城區(qū)錦繡路球山花園16幢203室)遞交全部競買報名材料并辦理競買報名登記手續(xù)。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查詢手續(xù)或競買報名登記手續(xù)后可以向組織人申請查閱產(chǎn)權轉讓標的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 競買人在辦理競買報名手續(xù)時應提交下列材料:(1)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蓋章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如采用委托授權代理的,則還須提交有效授權委托書、授權代表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證明;(2)競買人確認并簽署的競價會資料;(3)組織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或資料。 3、 成交之日起受讓方5個工作日內繳清成交價款及服務費,標的物移交所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及安全責任由受讓方承當。 4、原倉庫、實驗室等曾經(jīng)保存、使用各種化學品,已明確查明的高危藥品如濃硫酸等已報相關部門和專業(yè)機構處理;大型廢棄構筑物(沉淀池、氧化池、厭氧選擇池、濃縮池、曝氣沉砂池等)在原先污水處理過程中需要使用多種化學藥劑(已清淤處理),積水需抽離后再進行施工拆除。 5、處置事項具體包括:(1)機電設施設備、管網(wǎng)拆除、處置;地上構筑物及污水池底板和池壁破碎拆除、清運;建筑物拆除清運后的原廠區(qū)內土地平整等。(2)保留老污水處理廠保安室及附屬水電設施,其處置權歸委托方。(3)施工期:允許進場施工之日起60日歷天。 6、買受人應按委托方現(xiàn)場拆除的各項施工規(guī)范要求,在委托方房屋政策處理到位的條件下,60日歷天內完成處置工作,如遇現(xiàn)場實際買受人情況確實無法進行拆除或需延長拆除時間的,買受人應向委托方提交書面申請或情況說明,雙方另行協(xié)商處理。 7、買受人必須自行考慮設施設備等財產(chǎn)安保工作,安排安保人員進行管理與治安。移交程序完成后物品、物件的丟失及有關的一切風險,委托方概不負責,由買受人全部承擔。 |
一、標的資產(chǎn)信息 |
其他資產(chǎn) |
名 稱 |
原中心片污水處理廠殘值綜合處置項目 |
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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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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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 |
信息發(fā)布公告期 |
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 |
信息發(fā)布終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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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 |
交易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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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 |
拍賣方式確定受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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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款支付方式 |
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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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處置事項具體包括:(1)機電設施設備、管網(wǎng)拆除、處置;地上構筑物及污水池底板和池壁破碎拆除、清運;建筑物拆除清運后的原廠區(qū)內土地平整等。(2)保留老污水處理廠保安室及附屬水電設施,其處置權歸委托方。(3)施工期:允許進場施工之日起6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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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必須為:(一)競買人必須是在溫州市行政區(qū)域注冊成立、有效存續(xù)的法人,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建筑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環(huán)保工程三級及以上資質;(二)競買人須具備一定的舊房拆除經(jīng)驗和施工團隊,提供近3年1個拆除業(yè)績達2萬平方米(含)以上的項目(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三)同意聯(lián)合體參加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成員各方須為法人單位且不得超過兩家;(四)競買人須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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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
交納金額 |
35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 |
2021年01月14日下午4點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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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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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事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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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法 |
成交后,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轉履約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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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及價款結算賬戶 |
保證金及價款統(tǒng)一結算賬戶: 賬號: 741000120190008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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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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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聯(lián)系方式 |
交易機構 |
溫州聯(lián)合產(chǎn)權交易中心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葉先生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電話 |
0577-8550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