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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肯恩大學二號食堂西側1樓營業(yè)用房、培訓樓A幢1樓營業(yè)用房2+1年租賃權招選項目信息披露

發(fā)布時間:2021-11-23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名稱

溫州肯恩大學二號食堂西側1樓營業(yè)用房、培訓樓A幢1樓營業(yè)用房2+1年租賃權招選項目

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標段一:底價254340元/年;標段二:底價155520元/年。

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出租標的地址

溫州市麗岙街道大學路88號

出租面積(㎡)

標段一:141.3㎡;標段二:86.4㎡

出租用途

標段一:校園超市;標段二:校園超市

出租年限

標段一:2+1年;標段二:2+1年

免租期限

權證信息

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目前到期

資產評估情況

評估機構

溫州華明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評估基準日

2021年8月9日

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財政已經備案

其他披露事項

整體招租

出租方基本情況

名    稱

溫州肯恩大學

注冊地(住 所)

溫州市麗岙街道大學路88號

法定代表人

王北鉸

社會統(tǒng)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123303005985125280

聯(lián)系人情況

姓    名

 戴歡樂

聯(lián)系電話

15167789021

傳    真

/

郵政編碼

/

聯(lián)系地址

溫州市麗岙街道大學路88號

E-mail

/

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溫州市市級行政事業(yè)單位房產土地出租申報審批表(公開招租)編號:FWCZ20210902017363             

批準單位

溫州肯恩大學

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溫州市市級行政事業(yè)單位房產土地出租申報審批表(公開招租)編號:FWCZ20210902017363 

交易方式

 

1、本次招選采取綜合評議方式。

2、在公告期間,若產生一個或一個以上合格參選方,將采取綜合評議的方式。在規(guī)定的公告期內未征集到一個或一個以上合格參選方,該項目失敗,招選方將變更招選條件后,重新進行信息公告。 

交易方式說明

采取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現(xiàn)場綜合評議,綜合得分最高者確定承租人。

交易保證金設定

保證金金額

標段一為人民幣20000元,標段二為人民幣20000元。

交納時間

繳納截止時間2021年12月14日16時30分,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交納方式

銀行轉賬

交納賬號

收款單位:溫州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號:741000120190008644000003

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保證金處置方式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5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人支付標段一:50000元整;標段二:30000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約定的承租人義務及消防安全生產責任義務等,保證金取整數(shù),如中標自動轉為租賃房屋押金,不計息。)  

交易條件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前的30天內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遞增

本次租賃資產租金遞增率2年無遞增,第三年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自行協(xié)商

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一)承租人應在簽訂合同前向出租人提供標段一:50000元整;標段二:30000元整的履約保證金(不計息),用來作為出租人的履約保證。出租人未能如期全額交清履約保證金的,不得進行營業(y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人承擔。

(二)出租人在任何時候都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由于承租人違反本合同條款而導致出租人損失的相應金額或承租人違約金額,并且承租人應在接到扣除履約保證金通知后十五日內,補充扣除額,以維持本合同履行期間履約保證金的完整性。超過15天不補足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擔。

(三)本合同終止,承租人結清所有應付而未付金額后,出租人將履約保證金余額無息返還承租人。

 

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出租人收取租金后應開具有效票據給承租人,因承租人經營活動所產生的一切稅費、以及水電氣費、通訊費、衛(wèi)生費、治安費、物業(yè)管理費等均由承租人直接交納并全額承擔;未繳納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以及租賃房產(含附屬配套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修繕等相關費用,須承租人自行負責,出租人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其他

出租房屋按現(xiàn)狀、現(xiàn)功能進行出租,建筑面積以實際為準,如租賃面積有誤差,不影響成交租金;地上房屋結構、質量以現(xiàn)狀為準,出租人不承擔房屋破損、漏裂等保證責任。意向承租人報名參加競價之前,須自行查詢和實地踏勘了解標的物的現(xiàn)狀情況、權證情況、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相關審批文件資料以及周邊環(huán)境等,對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部分違章、相關經營的業(yè)態(tài)、施工審批及證照辦理等問題)引發(fā)的使用風險已作充分了解和預見,出租人不承擔相關義務及責任,承租人也已充分了解該建筑的面積、位置、現(xiàn)狀、以及配套設施等任何其他足以影響承租價的情況,任何忽視或誤解擬承租建筑物狀況的情況而導致的索賠申請均不被拍賣人及出租人接受。

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機構。

2.參議人無不良負債余額【以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報告(信用報告)為準】。最大股東要為合同履約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3.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

4.其他需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

 

其他披露事項

 

1、招租標的物交付,以移交時的租賃房產現(xiàn)場現(xiàn)狀為準,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墻地面開裂、門窗損壞、設備設施損壞缺失及部分違章、繳納稅費、土地證權屬問題等)和使用風險,須承租方自行修繕、彌補,承擔;相關風險承租人參與評議時請做充分考慮,并保證不會以此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張;

2、承租人須按照規(guī)劃設計用途,合法經營,不得將標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自行辦理工商、消防等經營事務涉及的相關審批手續(xù),出租人對承租人能否獲得相關部門的審批不作任何承諾或保證,一切手續(xù)由承租人自行辦理;

3、租賃期限屆滿,如原承租人仍有意向參與下一輪公開招租的,需提前30日向出租方提交書面申請;

4、此次競租僅為出租標的物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物可移動裝飾、家具、裝備、物件、物料、設備等物品;

5、該出租標的物租金起算日期,按《房產租賃合同》約定為準。逾期未簽訂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有權收回標的物及沒收履約保證金;

6、合同終止或解除后,承租人添置的可移動的物品應在10個工作日內搬離,并將承租房騰空確保其處于可租狀態(tài)交還出租方。逾期未搬離的,視為承租人對經營用房內的物品放棄所有權,出租人有權清場且無須承擔因此給承租人造成的任何損失,承租方不得再向出租方索要任何賠償費用;

7、標的物拍賣成交后,所有因經營需要相關資質及其他所涉及的審批均由承租人自行辦理,承租人不得以標的物的原因致使審批相關手續(xù)受阻或以審批無法通過所造成損失為由,向出租人和拍賣人提出額外要求或索賠;

8、標的物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審批手續(xù)及相關證照的風險及責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9、標的物裝修方案買受人須向出租人備案并通過后方可實施;

10、整體出租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意向承租人不得有任何與擬實際使用本租賃物不符的意圖或行為。

11、本次拍賣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原承租單位有且僅有一次調整參選報價的機會(具體詳見綜合評議文件第五部分評議原則及方法中的規(guī)定)。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日起15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承租人并辦理報名手續(xù)。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信息發(fā)布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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