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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區(qū)東方大廈34號、35號車庫及平陽縣鰲江鎮(zhèn)曙光南路2-2號房產轉讓項目信息披露

發(fā)布時間:2021-07-29

鹿城區(qū)東方大廈34號、35號車庫及平陽縣鰲江鎮(zhèn)曙光南路2-2號房產轉讓項目

標的名稱

鹿城區(qū)東方大廈34號、35號車庫及平陽縣鰲江鎮(zhèn)曙光南路2-2號房產

項目編號

WU-ZC-20210712051 

轉讓申請與承諾

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
    本轉讓方提出申請,將持有的鹿城區(qū)東方大廈34號、35號車庫及平陽縣鰲江鎮(zhèn)曙光南路2-2號房產轉讓項目進行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貴中心在網站及相關媒體公開發(fā)布資產轉讓公告信息并由貴中心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實物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處置權的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對所填寫內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擔責任,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同意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對上述材料內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對貴中心的交易規(guī)則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認可,并愿意遵守貴中心的交易規(guī)則;
5、標的轉讓后,我方積極協(xié)助受讓方辦理資產交接及變更手續(xù),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資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資產無法交接或變更等情形,我方承擔全部責任;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因違反上述承諾,給貴中心、意向受讓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資產占有方名稱

溫州市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

資產類型

固定資產

資產評估情況

評估機構

溫州華明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溫州東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資產基準日

2020年08月25日、2021年02月28日

 

 

核準(備案)情況

核準(備案)機構

溫州市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

核準(備案)日期

  2020-09-11、2021-04-20

轉讓底價

以每個標的評估價為準,具體詳見附表

掛牌起始日期

2021-07-29

掛牌截止日期

2021-08-12

權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受讓方資格條件

1、 意向受讓方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有效存續(xù)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個體工商戶

2、 其他需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

重大事項披露

1、 公告掛牌期:自本網站公告日(即掛牌起始日)至掛牌期滿日下午4時整止共10個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競買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應在2021 0812日下午4時整(競買報名截止時間)前向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遞交相對應競買保證金(指定賬戶:戶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賬號:741000120190008644;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以銀行到賬為準)后至溫州市佳得拍賣有限公司(溫州市過境公路1579號方正組團1幢4樓406室)遞交全部競買報名材料并辦理競買報名登記手續(xù)。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查詢手續(xù)或競買報名登記手續(xù)后可以向組織人申請查閱產權轉讓標的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 競買人在辦理競買報名手續(xù)時應提交下列材料:(1)自然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如委托他人的,須提交委托人、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及授權委托書);法人單位憑單位有效證件(營業(yè)執(zhí)照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攜公章;其他組織憑單位有效證件(營業(yè)執(zhí)照等)、該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攜公章報名;(2)競買人確認并簽署的競價會資料;(3)組織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或資料。

 

一、標的資產信息

 

其他資產

 

鹿城區(qū)東方大廈34號、35號車庫及平陽縣鰲江鎮(zhèn)曙光南路2-2號房產轉讓項目

數量

3

 

 

 

 

 

附加信息

 

 

 

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信息發(fā)布公告期

10個工作日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信息發(fā)布終結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
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

則交易取消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
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

拍賣方式確定受讓方  

價款支付方式

成交之日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款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1、競買保證金成交后沖抵成交款。

受讓方資格條件

1意向受讓方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有效存續(xù)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個體工商戶。

2其他需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  





交納金額

5萬元/15萬元(詳見附件)

交納截止時間

2021年0812日下午4點整

交納方式

銀行轉賬等

保證事項

/

處置方法

成交后,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沖抵成交款

保證金及價款結算賬戶

保證金及價款統(tǒng)一結算賬戶: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賬號: 741000120190008644

披露附件

附件:注意事項披露信息

 

四、聯系方式

 

交易機構

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 

交易機構聯系人

葉先生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0577-85502012

股權合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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