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9-01-24
資產租賃信息披露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南塘風貌街北段4號樓林沚樓租賃權項目(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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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498.57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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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南塘風貌街北段4號樓林沚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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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積(㎡) |
48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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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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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年限 |
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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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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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信息 |
溫房權證鹿城區(qū)字第81387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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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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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溫州兄弟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溫州誠達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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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2018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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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已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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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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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稱 |
溫州市安居房開發(f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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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 所) |
溫州市南塘住宅區(qū)一組團1幢四至六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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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吳晨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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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330300145057112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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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情況 |
姓名 |
李瑞士 |
聯系電話 |
8838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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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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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3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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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溫州市鹿城區(qū)南塘五組團16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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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69873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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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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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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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 |
溫州市名城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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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溫州市名城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議決議[2018]3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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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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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披露期滿,若有效投標人少于三家時,本項目招標失敗,招標人依法重新組織招標。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三家及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招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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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說明 |
(1)、投標保證金: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應交納保證金:50萬元整,經確認后獲得投標資格;逾期未交納的,視為放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了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扣除交易服務費后余額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中標人須同時補足差額部分的履約保證金至招標人指定賬戶。未中標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在確定中標人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需到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辦理退款手續(xù)。 (2)、租金及支付方式:首年租金為中標成交價為準,首次支付租金為半年租金,在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繳清。第二期起租金實行季度一付,先付在第一期租金到期前一個月一次性付清。第二年起,租金實行季度一付,先付后用,在每期租金到期前一個月一次性付清。租金從第三年開始以上一年度租金為基礎逐年遞增3%;從第六年開始,重新評估,按市場評估價標準執(zhí)行;第八年租金以上一年度租金為基礎增加3%;乙方必須全數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權使用。 (3)、履約保證金: 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繳納中標成交價的40%(取整數)作為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向招租方支付履約保證金。若由該租賃區(qū)域內的原承租單位獲得標的物承租權,則10%為裝修保證金(提升保證金),30%為合同履約保證金。 (4)、合同年限:8年 (5)、裝修免租期:無 (6)、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甲方除收取租金后開具給乙方房屋租賃專用發(fā)票的相關稅費由甲方自行負擔之外,其余因房屋租賃行為和乙方經營活動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和規(guī)費,以及水電費、通訊費等,均由乙方直接交納并全額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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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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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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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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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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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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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741000120190008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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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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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處置方式 |
未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確定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扣除相應費用在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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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了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扣除交易服務費后余額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中標人須同時補足差額部分的履約保證金至招標人指定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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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首年租金為中標成交價為準,首次支付租金為半年租金,在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繳清。第二期起租金實行季度一付,先付在第一期租金到期前一個月一次性付清。第二年起,租金實行季度一付,先付后用,在每期租金到期前一個月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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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遞增 |
租金從第三年開始以上一年度租金為基礎逐年遞增3%;從第六年開始,重新評估,按市場評估價標準執(zhí)行;第八年租金以上一年度租金為基礎增加3%;乙方必須全數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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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繳納中標成交價的40%(取整數)作為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向招租方支付履約保證金。若由該租賃區(qū)域內的原承租單位獲得標的物承租權,則10%為裝修保證金(提升保證金),30%為合同履約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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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受讓方除收取租金后開具給承租方房屋租賃專用發(fā)票的相關稅費由受讓方自行負擔之外,其余因房屋租賃行為和承租方經營活動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和規(guī)費,以及水電費、通訊費等,均由承租方直接交納并全額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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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詳見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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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 2. 投標人信用報告中須無不良負債余額記錄(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業(yè)信用報告為準); 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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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詳見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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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x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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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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